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凉山州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凉山州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办理部门

昭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责任处室

昭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科

法律依据

社保法、凉人社发[2012]91号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确实发生住院费用

2.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发生在参保缴费一年以上

申请材料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出院证原件、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药品清单原件

本地区地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申请表

相关表格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办理流程

1.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所需的所有材料交至报账人员处,报账人员报账,审核人员审核,稽核人员稽核。

2.将报账人员开据的住院费用报销分割单交出纳处,办理住院费用结算。

受理形式

窗口

受理机关地址

昭觉县政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

0834-833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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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昭觉县人民政府 电话号码:0834-83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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