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注销登记指南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注销登记

办理部门

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责任处室

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缴费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应当自上述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申请材料

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流程

1.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2.缴费单位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3.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二楼就业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85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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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昭觉县人民政府 电话号码:0834-83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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