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郑小志等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6年05月16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昭觉县人民政府

  关于郑小志等八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昭府人〔20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昭觉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

  同意:

  郑小志同志任县民族中学副校长(挂职两年);

  武俊同志任县东方红小学副校长(挂职两年);

  董建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两年);

  金洪运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两年);

  张炜同志任林业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翁周同志任县农牧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吴边同志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王志波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昭觉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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