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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统筹全省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全面提升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我委组织起草了《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10月30日前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处。
联 系 人:吴刚、张志强
联系电话:028-86135079、028-86135925
电子邮箱:jkfwy123@163.com
附件:《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2017—2025年)(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四川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发展规划
(
2017-2025
年)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规划背景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空间布局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配置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
(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三)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
(五)推动医疗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八)推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
(九)全面推进老年人智慧健康服务
(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十一)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三)推进多元筹资
(四)打造人才基地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
(二)明确职责
(三)试点先行
(四)督导考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6〕57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统筹全省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全面提升我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发展,通过近年来的积极努力,全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以下简称“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6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9516个,设置床位51.91万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床位数分别达2.27、2.53、6.33。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817个,养老床位数54.13万张;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303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727个,农村幸福院5070个,1.8万名养老护理员取得资格认定,2471家医疗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关系。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90%和50%,覆盖水平位居西部前列。省有72家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882家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377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三级和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分别达59.55%和13.77%。初步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二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为支撑、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健康保障需求不断增加的重要时期。2000-2016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年均增速3.93%,高出全国0.31个百分点。2016年底,全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1739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1.05%,比全国水平高4.3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13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77%,比全国水平高2.97个百分点。据预测,全省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20年将分别达到1756.77万人、1371.63万人和250.74万人,2025年将分别达到1976.16万人、1432.44万人和310.76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2020年、2025年将分别达到16.61%、17.39%。根据有关调查,全省空巢老人将在2020年、2025年分别达到900万、1015万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将在2020年、2025年分别达到274.3万、286.5万人。
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高龄老人规模的扩大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增加,既定的“9073”(90%的居家养老、7%的社区养老和3%的机构养老)养老服务格局将面临严峻挑战。根据有关调查,受独生子女政策、人口流动和代际生活意愿差异的影响,养老服务体系将逐步向“541”(50%的居家养老、40%的社区养老、10%的机构养老)演变。医疗卫生服务应当适应养老服务结构演变趋势,未雨绸缪,及早应对。当前,全省医养结合的广度、深度不够,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医疗服务还比较薄弱,能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等服务的不多;养老机构经营风险较大,居家养老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面临资金、场地、人员等诸多困难;现有的全科医生无论是数量还是技术,远远落后于庞大的老年人群的医疗养老需求,专业护理人员严重短缺。老年医疗服务中多重老年常见疾病治疗,忽视了老年疾病预防、早期诊断、护理康复;侧重建立健全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忽视了家庭照料、基层医疗卫生以及接续性医疗等基础性、辅助性老年医疗服务机制。
当前,我省医养结合正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产业已成为我省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健康养老服务业作为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之一进行培育,为我省医养结合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省医养结合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放在首位,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思路,以维护老年健康权益和满足老年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西医并重,着力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医养结合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大力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全省所有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发展的新成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设计、政策制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各部门职能,形成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把医养结合与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结合起来,与发展医疗健康产业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医养结合的制度安排,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以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和医养结合服务事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实现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服务对象信息、健康信息和服务信息共享。加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完善养老和医疗机构的医养结合功能。
——改革创新、精准实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有效释放人才资源活力,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准确定位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目标、职能和服务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快捷实惠”的医疗卫生服务。强化科技支撑,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医养结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老年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更加合理完善,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建成以养老服务体系为依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队伍得到保障。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更加成熟,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养结合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到2025年,全面建成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基本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具体指标:
——老年人医疗保障、疾病预防和诊治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均期望寿命2020年提高到77.3岁以上,2025年达到78.2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省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除与医疗机构整合设置的,均内设医疗机构,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2020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40%左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覆盖60%的城镇社区。2025年,(2017,3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80%左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覆盖90%的城镇社区。
——护理型床位占全省养老床位数比例,2020年达到30%,其中中医医养护理型床位占10%;2025年达到40%,其中中医医养护理型床位占20%。
——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到2020年,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到2025年,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
——到2020年,7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设置治未病科室;到2025年,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80%左右,治未病科室标准化率达到100%。
——2020年,初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50%左右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2020年,培训养老护理专业人员40万人次,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2025年,培训养老护理专业人员60万人次,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三、空间布局
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状况和医养结合发展趋势,推动形成资源有效配置、产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创新发展的“一核两带三区三中心”的医养结合格局。
一核:以成都为核心,包括德阳、绵阳、眉山、雅安和资阳等成都平原地区,发挥医养结合高端优质资源集聚的优势,形成带动、辐射全省医养结合创新发展核心区。
两带:以成南广高速公路为界,以南、北两大医学中心为支撑,推动形成四川盆地南、北两大医养结合发展带。北带以川北医学院为中心,包括南充、遂宁、广元、达州、广安、巴中等地;南带以西南医科大学为中心,包括泸州、乐山、内江、自贡、宜宾等地。
三区:以四川盆地西部边缘和攀西地区独特的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以康养为特色,构建以安宁河谷为主体的攀西阳光康养服务业集聚区、大巴山脉为主体的秦巴生态森林康养服务业集聚区、藏羌地区为主体的川西民族特色康养服务业集聚区。
三中心:
——医养结合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根据医养结合的多样化需求,延伸商业保险多层次、多类型的开发,发展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健康养老保险项目,适度分开医疗保障与护理保障,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基础上实现“护有所保”。
——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实施医养结合人才战略,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发展医养结合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岗前培训,力争每年培养约2万名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推进医养结合学科建设、教育体系建设,力争5年内将我省打造成为医养结合“人才之都”。
——健康养老产品研发、转化中心。针对健康养老需求,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服务平台,创新开发健康养老的新技术、新产品并使之产业化。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推广“抗衰老治未病”理念,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以中医药健康调理、亚健康恢复、慢性病防治等为重点,推进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整合医院优势,建立四川省精准医疗中心,推广相关疾病的精准医疗临床应用。
四、重点任务
(一)统筹配置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规划衔接,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整合资源,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均衡发展。制定集医疗和养老功能为一体的老年养护院基本标准。支持公立医院资源富余地区逐步将县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在医疗机构周边建设养老机构。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可与其他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
(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各级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本着“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组建内涵多样的医养联合体。每所三级医院至少要与2—3所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二级医院至少要与1—2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当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已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根据医疗康复需求,与周边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健康与养老服务,与相关部门共同打造“预防、养生、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平台。
(三)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对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优先办理审批和执业登记手续。鼓励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管理等方式,支持医院参与运营管理,提升专业优势。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鼓励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防控、营养调理、中医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以提能力、拓功能、强规范为中心,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综合医院老年病科、老年病区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接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内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五)推动医疗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鼓励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延伸至家庭,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下沉,提升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等相关规划时,要按规定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预留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引进国内外知名专业医养结合品牌企业、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人寿保险机构和具有成功开发运营经验的相关企业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企业围绕老年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七)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的活力和可及性。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室,提供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民政部门以及社会资本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
重点项目
项目类型:中医药健康养老标准化建设,中医药健康养老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
项目方向:“互联网+医养结合”电商平台,健康养老标准化,中医药人才培训教育体系
支撑项目:中医药健康养老标准工程、中医药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中医药健康养老电子商务平台、中医药技能人才培训教育
重点项目:中医药老年病防治中心、中医药健康服务医养结合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心、养老示范基地、中医药医养融合示范基地、中医健康城、康复训练中心、医养结合养老示范点、中医骨伤医养康复中心、养护中心等。
(八)推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优质旅游资源和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康养、运动休闲等产业结合,促进医疗、养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康养旅游产业集聚区、康养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精品康养旅游项目,推出一批以度假型养老、疗养康复、森林康养、抗衰老等主题的康养旅游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风景旅游区设置连锁门诊部,开展医疗与养生保健服务。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风景旅游区或与酒店、旅游度假村合作,提供按摩、药膳、药浴、足疗等服务。结合区域医疗资源,推出中医针灸、按摩、理疗相结合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医疗、慢性病防治、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养生、中医药疗养康复等健康旅游品牌产品。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医疗保健、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提高休闲旅游居住对老年人的吸引力。鼓励发展特色医疗康复保健、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推出中医药健康旅游主题线路。
重点项目
项目类型:医疗+养老,旅游+养老,康复(含老年慢性病)+旅游
项目方向:健康旅游标准化工程,健康旅游推广计划、抗衰老产品研发中心
支撑项目:医养结合产业集聚区、养老旅游产业园、中医药文化产业园
重点项目:凤凰谷养老产业基地、中国青城国际颐养中心项目、中药材种植园、中医药文化旅游小镇、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国际生态休闲养老产业园、国药基地康养产业园区、川东北(南充)康养中心项目、长寿养生疗养基地、福盟(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旅游+康养基地项目、特色藏医康疗度假区、藏医药高原康养度假区、九寨·鲁能胜地中医药健康旅游度假区、九寨沟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园。
(九)全面推进老年人智慧健康服务。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为全省常住人口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区域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周边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预约挂号、网上健康咨询等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实现跨部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最终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鼓励探索跨社区、跨城区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发展“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移动医疗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家庭医生实时在线系统,及时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信息,随时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脏功能监测,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实施紧急救援和转诊服务。整合资源,实现老年人生活信息、医疗信息共享利用,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管理、健康指导等服务,做到急症早发现、早救治。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视频诊疗服务,探索可持续运营的业务模式和商业模式,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重点项目
项目类型:紧急医学救援标准化,紧急医学救援装备产业化工程,健康养老大数据,“互联网+健康养老”工程
项目方向:紧急医学救援标准与产品集成系统工程,“互联网+医养结合”电商平台,健康养老标准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教育
支撑项目:远程监测与诊断体系,健康养老移动医疗与家用紧急医学救援工程,健康养老大数据中心,康养医云工程,医养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医养服务示范中心与实训基地
重点工程:居家养老医护信息化,社区养老医护信息化,生命有限者家庭—社区—医院三级联动示范区,中国西部科技养老示范基地,老年精神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远程心电会诊中心,胸痛标准化中心,老年医学中心,医养中心,老年养护中心等。
(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落实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
重点项目
项目类型:医养结合金融保障工程,医养结合保险工程,长期照护标准化、长期照护信息化与大数据应用
项目方向:“互联网+医养结合”电商平台,长期照护体系
支撑项目:长期照护工程内涵建设,长期照护专业人才培训教育
重点工程:国际康养学院,恒大养生谷,西南医疗康健中心,康养示范产业园,川西医养健康城,紫颐.爱晚养老项目,国际爱晚中心,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医养康结合中心,慢病管理中心等
(十一)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技术、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以基金等方式发展市场化的居家、社区和大众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支持数字化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养老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数据服务基地中心、产品用品研发中心、标准制订中心。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可穿戴移动医疗设备,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结合中医药、旅游、文化、养生等特色优势,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发展适老化的养老地产,拓展房地产业态,促进居家养老与社区服务相结合。支持企业、保险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建设具有示范意义的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宜居社区。
重点项目
项目类型:医养结合信息化、标准化,医养结合产业园,医养结合特色小镇
项目方向:医养结合物资保障工程,医养结合的可穿戴设备研发、制造与应用,医养结合产业园
支撑项目:投资基金,产品设计、研发与产业化,医养结合标准化示范工程
重点项目:生态宜居健康城、菩提苑康养基地、华方颐养中心、康养中心、养生养老产业服务中心、温江区泰康之家医养综合体、国药文化医养产业园区、石坡森林温泉康养城、西部健康养老城、西部健康养老产业园、澜岭江花健康城、国际医养中心、中国西部(广安)国际康养城、沃洲养生城、螺湖国际养老社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非禁即入”,凡非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不得设置审批。优化审批程序,深化医养结合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医养结合产业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公益性医养结合机构的法人治理,提高公益性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养老服务效率。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大力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信贷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医养结合领域倾斜。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级政府要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发展的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提供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三)推进多元筹资。建立财政保障医养结合机制,确保财政投入用于医养结合的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调整财政支持医养结合结构,建立保基本、广覆盖的长期护理制度,鼓励家庭、社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探索建立发放“医养结合服务券”,在社区内发展小规模的机构护理(50张床位以下),打造“30分钟养老服务社区”,建立以需求照顾为中心、家庭为主、社区为基础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养老金融,整合完善养老事业发展的财政保障政策,推动建立与医疗价格改革、成本控制相衔接的财政保障政策。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药工业参与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健康养老服务企业挂牌、上市、发债融资,支持健康养老服务企业在“新三板”和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布局健康养老服务领域,鼓励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为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专业金融服务,鼓励外资进入养老与健康服务业领域,为其提供跨境结算便利。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多元化保险筹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助推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四)打造人才基地。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成都医学院等高等院校积极探索老年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老年医学、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办学,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与健康服务类职业院校。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相关专业,为老年照护行业培养后备人员,促进老年照护行业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对养老照护人员进行分类分层设计,统一纳入行业规范管理。实施人才援助和紧缺人才培养行动,加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养老人才培养。扶持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提供专业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推进领导机构,成立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省医养结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市、县两级要科学谋划,将医养结合纳入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总规划、城乡规划和医疗资源分布规划,制定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有效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各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打破条块分割,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办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化、家庭化,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民政部门要把医养结合纳入到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的准入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探索建立相应的政策体系,督导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关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支持养老服务人才的教育培训。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旅游发展部门要将健康旅游特色产品纳入旅游项目推广计划。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三)试点先行。大力支持雅安、攀枝花、德阳、广元市开展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支持自贡、遂宁、南充、内江、乐山等市(州)开展省级医养结合首批试点,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其他地级市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至少确定1个试点县(市、区)。重点解决集中式医养结合服务中的机构准入、医保倾斜、融资税收、商业保险、供地优惠等政策;社区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家庭病床设置、服务标准规范、老年健康管理等政策,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老年人健康评估、亚健康人群健康干预、健康人群运动风险筛查和临终关怀医疗质量控制等行业标准,尽快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的医养结合经验。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试点情况进展,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xchuan督导。各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医养结合工作纳入重要事项督查范围,建立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情况、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工作评估体系。卫生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依据本实施意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要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实时监测分析,加强动态调整相关政策。发挥主流媒体传播影响力,营造医养结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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