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办理部门

昭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责任处室

昭觉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科

法律依据

社保法、凉人社发[2011]118号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确实发生门急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办理了“木里县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就诊证”

2.参保人员门诊费用发生在参保缴费一年以上、新生儿出生90日内参保的

申请材料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门诊发票

相关表格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办理流程

1.将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所需的所有材料交至报账人员处,报账人员报账,审核人员审核,稽核人员稽核。(或者邮寄相关材料)

2.将报账人员开据的住院费用报销分割单交出纳处,办理住院费用结算。

受理形式

窗口

受理机关地址

昭觉县政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

0834-8335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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