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报销项目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最高限额

门诊

100元

50%

200元

住院(三级医院)

500元

70%

12万元

住院(二级医院)

350元

80%

12万元

住院(一级、未达级医院)

250元

85%

12万元

住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50元

90%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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