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工伤认定指南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5年07月16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事项名称

企业员工工伤认定指南

办理部门

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

昭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事项收费

不收费

申报条件

1.【患职业病的】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申请材料

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单位或者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

相关表格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办理流程

1.【将申请材料提交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人社局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回复】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昭觉县政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法定期限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833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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