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员工工伤认定指南 |
办理部门 |
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处室 |
昭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科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1.【患职业病的】 |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申请材料 |
1.【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3.【单位或者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 |
相关表格 |
本事项无办事表格 |
办理流程 |
1.【将申请材料提交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人社局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回复】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昭觉县政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
法定期限 |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8331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