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快乐、美满的春节。根据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暗访检查的情况通报的通知》(凉食药监办〔2018〕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餐饮服务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股、医化器械股等股室共同协作,开展了春节前“短平快”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我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和粮油进行检查。我局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人民路、解放路、西街、人民中路的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等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两个问题:一是有些餐饮经营户的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要求其及时进行申报更换;二是餐饮经营户采购索证索票登记本要求的食品供应商在收据上加盖的公章模糊不清,记录不全,要求其及时向供应商获取,加强对食品来源的监管,确保春节节前食品来源的安全。 二、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三大重点:一是重点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糕点、白酒等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检查,加大对“一非两超”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禁止“三无”产品出厂销售。督促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对小作坊备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生产加工流程及卫生情况、原料进销货台账、食品生产标签标示进行了仔细检查,工作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监督指导,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二是重点开展了猪肉销售市场检查,对县城内鲜猪肉销售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仔细检查销售的猪肉是否进行检验检疫和销售场所卫生情况,在本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情况。三是重点开展超市、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查,对市场在售各类食品进行了检查,对经营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食品生产保质期、食品进销货台账进行了检查。针对薄弱的农村重点产品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切实加大排查整治、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力度,扩宽申诉举报渠道,着力规范农村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三、加强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以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严厉查处。以车站、农村为重点区域,在药械化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有些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不按规定拆零销售药品,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特殊药品等情况。我局对存在这些问题的药店和机构给予了严重警告,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在整改过后对其开展了二次检查,将前期发现的风险隐患彻底排查消除。着力加强了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此次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执法车辆13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4家,各类超市、商店112家,食品流通经营户65家,生产厂家5家、鲜肉经营户23家,小作坊3家,13家药店,13家医疗器械。共提出整改要求12家,已经整改12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