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打造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形成全省标准统一、功能完备、上下贯通、错位发展、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公益、精准、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首先明确了这一定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与教育、医疗、就业等其他公共服务事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面落实人财物保障,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意见》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坚持服务大局、普惠公益,坚持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等原则。
就建立健全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意见》提出5个方面16条具体举措: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包括优化法律援助、优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等;
打造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包括打造涵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完善“12348四川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等,大力推进“三大平台”实现深度融合、协调联动,形成全省标准统一、功能完备、上下贯通、错位发展、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包括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市场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等;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管,包括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监管体制等;
多方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人才、经费及技术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施“五年三步走”战略,逐步落实《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 吴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