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1951年5月成立县司法科,下设行政科、调查执行、审判组。1952年2月撤销司法科设立县人民法院后,法制宣传、基层调解、律师等工作长期由县人民法院管理。1981年初筹建司法局,同年10月正式成立司法局,同时成立法律顾问处、公证处,受司法局领导。1984年各区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1985年4月26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司法局内设办公室、调节股、宣传教育股。
目前昭觉县司法局内设6个股室,即:办公室、纪检(政工科)、宣教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公证管理股;下设四川省昭觉县公证处、四川绳墨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社区矫正指导中心。下辖19个司法所:塘且司法所、且莫司法所、日哈司法所、竹核司法所、阿并尔古司法所、比尔司法所、央摩祖司法所、新城司法所、城北司法所、达洛司法所、谷曲司法所、树坪司法所、四开司法所、地莫司法所、大坝司法所、解放沟司法所、普诗司法所、洒拉地坡司法所、碗厂司法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行业、基层”三大依法治理工程。
(三)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培训基层司法助理员。
(五)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开展的各项公证业务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
(八)承担全县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
(九)承担经州政府、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